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当公司营业执照丢失且需要办理注销时,可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注销手续:
一、处理营业执照丢失问题
(一)刊登遗失声明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声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的字号全称、注册号等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选择遗失的正本或副本,检查声明内容并予以公布。
(二)补办营业执照
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工商局),申请补办营业执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登报声明原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营业执照补发申请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补办营业执照的决议文件原件。
一般情况下,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补办的营业执照。
二、办理公司注销流程
(一)税务注销
国税注销:前往国家税务机构领取表格,填写并签署公章,缴销发票,完成纳税申报及补充缴纳相关税费后,领取国税注销通知单。
地税注销:携带国税注销通知单,前往地方税务机构办理地税注销,领取地税注销通知单。
(二)工商注销
工商注销备案:携带补办的营业执照、国地税注销通知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在公司清算期间,需在工商局认可的报纸上登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45天。
提交注销申请:公示期满后,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公章、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公司原始档案、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公告的报纸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正本、营业执照正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销户申请书,前往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四)社保、医保、公积金注销
携带工商注销通知书、公章,前往社保、医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果存在欠费情况,需补齐欠费。
(五)印章销毁
携带工商注销通知书原件、全套印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印章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