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注销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说明:
一、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未开展经营活动,未进行税务登记。
未开过发票。
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二、简易注销流程
信息公示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公告期为20天,公告期内无异议可继续申请。
提交申请
公告期满后,企业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受理并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注销
完成工商注销前,需先办理税务注销,包括清缴税款、作废发票、注销税控盘等。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工商注销证明、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获取注销证明
登记机关完成注销登记后,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并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财务章、发票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结存发票、税盘。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公示期: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公告期内无异议方可继续申请。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被拒。
税务处理:税务注销是简易注销的重要前置条件,需确保税务事项处理完毕。
异议处理:若公示期内有异议,企业需处理完毕后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