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是企业终止经营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步骤和所需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材料清单,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税务注销。
一、税务注销所需材料
办理税务注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一照一码”企业需提交《清税申报表》,非“一照一码”企业需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查验后退回。
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适用于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
税务登记证件
适用“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发票领用簿》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
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需缴回税务机关。
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需缴回。
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
当前属期应正常申报的申报资料
包括纳税申报表等。
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用于证明企业已吊销。
单位纳税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用于证明企业终止经营的决议。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且项目完工的,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用于证明项目已结束。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提供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用于证明地址变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注销时需要清算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用于清算企业所得税。
二、税务注销办理流程
注销预检
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进行注销预检,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结的税务事项。税务机关将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需处理完通知书上的全部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税务注销。
提交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场所)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提交。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单,如《清税申报表》等。
审核与检查
税务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或税务检查。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办理时限将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继续。
结清税款与费用
在税务注销前,需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特别注意企业所得税的清算,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获取清税证明
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等后续手续。
后续处理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可能需要补充或更正相关资料。确保所有税务事项已妥善处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三、税务注销的特殊情况
简易注销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适用情形包括: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即办注销
对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完成税务预检并办结所有涉税事项后,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不需要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