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注销程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介绍:
一、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未办理过涉税事项。
办理过涉税事项,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无债权、债务)。
未处于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异常状态。
二、简易注销所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公司无债权债务等。
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供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
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简易注销流程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输入企业名称,登录企业信息填报。
填写简易注销公告:
按照要求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公示期:
公示期为20天,期间债权人、利益相关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提出异议。
税务审查:
税务机关将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未结税款或社保问题,将提出异议。
提交申请:
公示期满后,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公司可以在接下来的2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
完成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完成注销登记。
四、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
公示期间及之后,公司不得从事与注销登记无关的任何活动。
税务处理:
确保所有税务事项已处理完毕,如欠税、罚款等。
材料准备: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的延误。
后续处理:
完成简易注销程序后,公司还必须完成社保注销登记,并关闭所有银行账户,将公司印章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