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注销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公司。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简易注销适用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没有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后未开过发票。
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缴清的税款和未完成的行政处罚等情况。
二、简易注销办理流程
税务注销:
预约所属税局现场号,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报表、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空白发票(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前往所属税局做税务清算,并注销税务。
税局会出具清税证明和税务注销书(1-8个工作日)。
工商注销: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并登录企业信息填报。
按要求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等待公示期结束,公示期一般为20天。
公示期满后,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局收回营业执照,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预约开户银行现场号。
携带开户许可证、网银、银行其他资料、公章、财务章、私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前往银行办理注销。
印章注销:
携带公司所有印章以及工商注销书到刻章店进行所有章注销。
三、简易注销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银行对账单、查账本等。
四、注意事项
公示期: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即可办理注销。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注销流程延误。
税务处理:在税务注销前,需确保所有税务事项已处理完毕,包括欠税、罚款等。
委托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