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材料和要求有哪些?
一、外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
3、《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合资企业提供合资意向书及项目建议书)
4、《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境内/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投资者为自然人的不需要提供);
7、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确认文件;
8、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工业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告(工业项目);
9、章程(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提供合同),多个外方共同出资时需再出具合资协议书;
10、监事、董事及经理的名单、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二、外资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1、所租赁或购买的办公室(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或工业用途,住宅是不能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的。
2、注册地址必须有房产证,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3、若租赁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房东为外籍人士,房屋租赁合同还需做公证。
4、与外资代表处注册地址要求为涉外办公楼不同,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普通的商用办公室。
5、外资公司申请登记时,因提供的是办公室的房产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产证颁发部门(当地的房产局)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单。